2007年11月6日 星期二

原子彈



德國於 1938 年成功的分裂了原子。接著,德國的化學家哈恩 (Otto Hahn) 和科學家海森堡 (Werner Heisenberg) 開始針對最適合用來建立原子彈的材料和程序進行研究。然而,納粹政府始終沒有全力支援這方面的研究。
希特勒相信德國很快就會贏得這場戰爭,而原子彈的研發過程不僅所費不貲,可能還得等上好幾年的時間。由於長程武器對戰爭比較有立即性的幫助,因此德國將研發重點放在這些武器上。
所以,在二次大戰期間,德國的原子彈研究雖然並未中斷,但規模卻比較小。納粹認為美國並沒有進行任何原子能研發計劃,因此無意改良其自行研發的原子彈。
事實上,美國已經展開了大規模的原子彈研究計劃。這個計劃是由席拉德 (Leo Szilard) 博士所發起,他是一位匈牙利難民,為了逃離納粹的迫害而來到美國。愛因斯坦 (Albert Einstein) 也支援了這項計劃,所提出的相對論更在最終促成原子彈的誕生。身為一名德裔猶太人,愛因斯坦選擇自我流放,而定居在美國。
1945 年 8 月,美國在廣島 (Hiroshima) 和長崎 (Nagasaki) 投下原子彈。即使如此,德國仍拒絕相信美國已成功研發出原子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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